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程序
1、开办单位申请,填写有关材料(申报材料不全的补报);
2、县药监局形式审查(不同意的,书面通知,退回);
3、市局流通科审查资料(10个工作日);
同意的书面通知开办单位筹建(20个工作日);
4、开办单位提出现现场检查验收申请;
5、县局现场初审合格
6、市局现场验收审查(15个工作日);
不合格的由市局通知企业整改;合格的报局领导审批发证(5个工作日)
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程序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填写注册 申请表(一式4份),提交有关资料
2、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上报软盘
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审核
符合条件,准予注册,发注册证, 退还资料;不符合条件,将注册证及有关资料退还本人, 书面向本人说明原因,退还资料
4、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5、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备案
申报资料:
首次申请注册,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②身份证复印件;③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寸5张、2寸1张;④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⑤执业单位证明;⑥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②执业单位考核材料;③《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④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寸5张、2寸1张;⑤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项目依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行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项目时限: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自收到资料至办结时限为3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 承办人:张西云
联系电话:3131525
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程序
1、患者本人或委托亲属(监护人)提出申请 (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患者身份证、户口薄和代办人身份证)--行政服务中心药监局安主办人审查-- 填写麻醉药品专用卡-- 签署知情同意书;
2、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
审批依据:国药监安[2002]199号《关于印发〈癌症患者精神麻醉药品专用卡的规定〉的通知》
说明:市局在收到全部申请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科室:药品安全监管科
承办人:鲁富焕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工作程序
1、具备生产资格的企业提出产品注册申请和产品技术报告,注册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
2、县药监初审,上报市药监局;
3、市药监局安监科审查,进行产品分类,填写受理/驳回通知单
4、市药监局安监科受理,评审确定产品使用说明书;
5、企业申报全套注册材料 ;
6、注册产品标准复核备案;
7、技术评审,对生产企业条件核查
市药监局安监科注册审查 市药监局安监科提出审查意见,科负责人签字 局领导 审签 核发产品注册证书
审批依据:《医疗器械: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认定验收细则》。
说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全部申请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注册的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说明理由。
责任科室:药品安全监管科
承办人:鲁富焕
联系电话:0377-6316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