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转业安置
南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随调随迁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并对省下达我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档案进行审查登记,按照国家的军转安置政策,制定当年度的分配安置计划。
(一)军转安置的相关政策:
1、安置去向:转业干部的安置去向是回原籍、入伍地、爱人或父母户口所在地。
2、在安置中需要照顾的对象:对自愿到国家规定的边远艰苦地区和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致残、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及从事飞行和舰艇工作的转业干部,可在去向选择或安置上给予照顾。
(二)安置工作程序:
1、按照省下达我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含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任务,对档案进行接收审查登记,负责对需要在市直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随迁家属制定安置计划。
2、对需回县(市)区安排的军队转业干部(含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及随调随迁家属、档案发送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军转部门组织安排。
3、安置办法主要以指令性计划分配为主,市军转安置部门对市直部分热点单位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4、对全市的安置结果,按照省军转部门的要求,同时发出报到通知书。
5、在市直安置的转业干部(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随调随迁家属的报到接待工作,接转其行政、组织、工资和落户等各种手续。
6、负责对选择自主择业安置的军转干部的工资核定申报和发放工作。
7、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负责全市军转干部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服务项目:
1、宣传党和国家对军转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接待来信来访、政策咨询。
2、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信息,指导帮助其再就业服务。
3、提供协调随迁子女转学和入托服务。
咨询电话:6313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