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权属登记发证程序及承诺时限
1、产权申报、咨询、交验证件、受理登记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申报人应到南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产权处产权登记科进行房屋产权受理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①身份证件。②产权证件:如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文件、建房许可证,有关法律文书、证明,原房屋所有权证等。③买卖、受赠、继承、分析的房产,应交验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的过户手续及附件。
2、预约丈量、勘验现场。与测绘人员同到现场测量、勘察。
3、产权审核。
4、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结算费用。
5、收费标准。依据市物价局收费许可证规定,房屋产权登记费:①成套住宅每套按80元收取;②其它类按每平方米0.40元计收。
6、办事时限。房屋产权登记发证,私房12个工作日;公房视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
二、南阳市房地产抵押登记服务承诺
1、登记程序
⑴受理登记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证件:
①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②抵押登记申请书;③抵押合同;④《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⑤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崐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⑥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⑦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⑵权属审核。登记机关进行初审,批示,核准登记。
⑶收取抵押服务费,核发房屋他项权证。
2、收费标准。依据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房地产抵押服务费,按照贷款额度的千分之二收取。
3、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证件齐全,5个工作日内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书。
三、南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相关办事程序
(一)服务项目
1、房地产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典当、继承、析产;以房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企业收购、兼并或合并、整体改制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产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包括微利房与安居工程房。
(二)服务程序
1、房地产转让
⑴服务程序
①受理询问;②查验证件;③现场勘察;④审批;⑤缴纳税费;⑥立契。
⑵提供证件
除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交下列证件:
商品房过户。《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登记备案分户平面图、购房票据、身份证、印章。
公产过户。双方持转让合同或协议、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等其他有关证件。
私房过户。
买卖:买卖协议、身份证、印章等。
赠与:赠与公证书、身份证、印章等。
继承:所有权人的死亡证明、继承申请、放弃继承权的证明书、身份证、印章等。
析产:析产协议、身份证、印章等。
交换:交换协议、身份证、印章等。
2、商品房预售
⑴服务程序
①受理询问;②查验证件;③现场勘察;④审批;⑤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⑵提供证件
①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②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③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④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⑤商品房预售方案;⑥需向境外预售的应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三)服务标准
1、实行"三公开"服务,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程序,严禁乱收费,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
2、提倡文明高效、优质服务,对当事人做到热诚接待、耐心咨询解答,对证件齐会、手续完备、符合办理的服务项目,其办理所需工作日时限为:
房地产转让9天内办理完毕;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备案10天办理完毕;《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3天内办理完毕;商品房预售广告发布审批2天办理完毕。
3、廉洁从政,不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不接受当事人赠送的礼品或参与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期间持证上岗,佩戴胸卡,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对群众举报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和违反文明服务公约者,将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