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海关于199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6年10 月正式开关,隶属于郑州海关。南阳海关辖豫南地区,即南阳市、信阳市、驻马店地区。
(一)外商投资企业海关备案、注册及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成立后,应填写《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表》,并持有外经贸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及企业章程、合同,向主管地海关办理企业登记备案手续,经海关审核批准后核发《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可凭此证书在主管地海关所在关区各口岸办理报关纳税等事宜,如需办理所在关区以外口岸报关事宜,企业应向主管海关递交《自理报关备案申请书》,经海关审核并出具关封后方可异地报关。报关单位每年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海关递交年审报告书,申请年审。
(二)进出口企业办理减免税手续应提供的证件
外资企业应提供外经贸管理部门签发的批准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合同、章程,内、外资企业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地方政府部门机关的批件,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副件(98年后批准成立企业提供)。进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货单,及海关需要的其他证件。
(三)加工贸易企业需办理的手续及提供的证件
企业需提供外贸管理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文证,进出口合同(附中文翻译件),填写完备核销保证书和完备手册及加工贸易异地报关申请表。